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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加快发展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发挥律师为民营企业提供优先、优质、优效、优惠的法律服务作用,沈阳市司法局于今年四月份组建市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团。四个月来,顾问团成员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的要求,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开展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加大宣传,扩大影响。专门编印《法律服务指南》5000余册,发放到市中小企业局及数百家民营企业。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对顾问团的成立宗旨、服务项目等进行了广泛宣传报导。二是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多次组织人员深入民营企业,了解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情况,征求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改进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三是主动出击,上门服务。顾问团成立以来,我市律师主动深入民营企业,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已与东宇集团、和光集团、华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望国际实业有限公司等110余家大型民营企业签定了法律顾问合同,办理经济纠纷案件650件。为民营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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