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和充分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和完善社会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依法信访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市司法局决定:在市信访办建立沈阳市执业律师、法律援助人员介入接待上访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总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速推进实现社会生活法治化,打造法治的沈阳为目的,以依法做好信访工作为重点,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决策,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坚持法律宣传教育与依法疏导援助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扩大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需求,依法维护我市信访工作正常秩序,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机构设置和组织方式
(一)在市信访办设立法律顾问室。建立依法信访法律顾问室工作机制,市司法局将从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管理处选派2名政治业务素质好、具有律师资格的同志常驻法律顾问室开展工作。
(二)在市信访办设立法援联络部。建立依法信访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与法律顾问室合署办公,直接接待和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三)建立沈阳市执业律师在信访办值日接待制度。市司法局直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全部列入义务值班范围。每名律师每人每年必须保证参加一次(日)的信访接待工作。
(四)建立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介入依法信访工作考评制度。对值班律师和法援工作人员的考核管理,由市司法局驻市信访办法律顾问室负责,同时,市司法局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三、主要职责
律师及法律援助介入依法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依法疏导。具体职责是:
(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上访群众解答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引导群众依靠法律法规解决有关问题。
(二)提供法律宣传服务。向上访群众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依法规范其上访行为。
(三)提供依法疏导和分流服务。对上访群众的信访案件,需要通过调解、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程序解决的,要积极引导和疏导上访群众依法处理。
(四)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上访群众,要认真做好接待登记和审查工作,并及时转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实施。
(五)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帮助有诉讼代理要求、并符合律师收案条件的上访群众,要引导或介绍其到律师事务所,依法办理诉讼委托手续。
四、职能划分
(一)法律顾问室(联络部)的工作职能
1. 承担市信访办法律顾问工作;
2. 负责对值日律师的日常考核、评价及管理工作;
3. 定期向市司法局请示报告相关工作;
4. 对律师、法援介入依法信访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探索律师、法援介入依法信访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6. 承担与市信访办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工作。
(二)值日律师工作职责与接待规范
1. 市司法局直管的执业律师必须承担信访值日义务;
2. 依法接待人民群众上访,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依法为当事人提供可行的司法建议;
3. 凡是介入信访接待的律师,必须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讲法律、讲职业道德,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准确解答、依法服务;
4. 要自觉接受法律顾问室(联络部)的管理和指导;
5. 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和市司法局制定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接待行为,严格遵守接待时间,确保接待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沟通制度。市司法局与市信访办建立日常沟通协调制度,双方领导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沟通,对律师、法援介入信访工作中,遇到和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和决策。为此,市司法局成立由主管局长、相关业务处室(法援中心)同志组成的律师、法律援助人员介入依法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调度、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研究有关问题。
(二)建立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主任责任制度。各所(法援中心)主任要带头参加值日,做出表率,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介入依法信访工作负有全责,以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优质高效进行。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介入信访接待工作的执业律师,或在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规定、工作制度和法律规定,有损律师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其本人及所在律师所(法援中心)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个人予以暂缓注册。
(四)建立值日考勤制度。实行律师值日签到制,强化对律师值日工作的日常管理。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国律师和法援工作人员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是律师应尽的义务。各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要认真作好动员工作,把介入依法信访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宗旨、讲道德的高度,尽快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上来。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律师所要根据本所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律师值班的安排工作,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计划值班的,要及时安排其他律师补上,做到值班可串不可断。
(三)各区县(市)司法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市司法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参照执行。切实作好本地区律师所(法援中心)介入依法信访工作。通过积极地努力,扎实地工作,赢得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树立我市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