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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威律师1991年考入全日制沈阳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专业,1994年经沈阳市人事局分配到辽宁金竟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2002年通过了首届全国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证书,2004年参加了全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第八期的培训。现执业于辽宁奉天诚信律师事务所,任该所副主任职务。 本律师擅长刑事辩护、知识产权、担保法、公司法、房地产、交通肇事、工伤、医疗事故等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本、外阜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类一审、二审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同时担任多家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公司,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本律师在代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时,认真做到尽心竭力、认真负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尤其在知识产权侵权、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等代理中受到当事人的赞誉。 如在其代理的周某等专利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在该案的诉讼过程中,葛威律师利用自己掌握的专利法等有关法律知识,通过诉讼证据保全等方式,经过一审、二审艰难诉讼终于很好地维护了周某等的合法权益。 在所有诉讼案件代理过程中,葛威律师擅于掌握举证时机和举证方式,能够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进行举证,尽量使案件朝着有利于当事人的方向发展,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在梁某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中,葛威律师发现对方的伤残鉴定等级过高,在举证期间内及时提出伤残重新鉴定申请,使委托人减少了将近二分之一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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