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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
沈阳市公安局法制处
法制处: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协调、起草、复核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对公安机关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市办理的各种行政、刑事案件损失赔偿的裁定;负责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办理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承办刑事案件审核工作。
秘书科:负责全处调研文章的立项、督促和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全处中心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秘工作、数字统计、打字工作、控告申诉接待、档案管理、装备工作、车辆管理及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协办室:负责全处的组织、党务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共青团、妇委会、计划生育、老干部及纪检监察等工作。
劳动教养审批一科:负责受理各分、县(市)局及市局机关办案部门呈报的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劳动教养解除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劳动教养案件退卷、逮捕、收容投送情况进行指导工作。
劳动教养审批二科:负责受理各分、县(市)局及市局机关办案部门呈报的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劳动教养解除案件的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劳动教养案件退卷、逮捕、收容投送情况进行指导工作。
理赔、劳教申诉复查科:负责劳动教养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核工作;承办强制戒毒、限期所外戒毒、收容教育执行期限变更的审核工作。
行政复议一科: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导;承办全市治安、交通、外事、消防、收容教育等各类公安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后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行政案件诉讼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二科: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导;承办全市治安、交通、外事、消防、收容教育等各类公安行政复议案件;承担行政复议后变更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公安行政案件诉讼应诉工作。
法制研究科:负责指导全局立法工作及立法件的起草、审核和呈报工作;承担全局性法制调研工作;领导交办及基层疑难请示案件的审核工作。
刑事案件审核科:负责审核全局各办案部门呈报的不予立案、撤销案件、刑拘释放、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需进行精神病鉴定等十一类刑事“出口”案件;承担领导交办、基层请示的刑事疑难案件的审核及严打中心工作。
执法监督科:负责全市各分、县(市)局、市局机关各执法部门的考评、执法检查;对其中反映的突出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承担领导交办的个案监督;负责执法过错案件的检查、认定,并提出纠正意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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