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0
作者:调兵山市公安局文章来源:辽宁警网 点击数:33 更新时间:2009年09月19日 15:48
国庆安保工作开展以来,调兵山市公安局内保大队采取四项措施,全力维护企业内部的安全稳定,扎实推进国庆安保工作。
强化治安保卫责任,促进企业保卫组织落实。调兵山市公安局内保大队把建立和完善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作为工作重点,积极促进企业治安保卫组织的落实。针对调兵山市内11家企业内部保卫组织职能丧失这一严峻问题,内保大队领导带领内保民警,深入到企业了解情况,耐心向企业领导讲解保卫组织在保护企业安全、维护企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经多次工作协调,11家企业领导都认识到了保卫工作的重要性,被合并、撤消的保卫组织,全部得到了恢复,设立了专门保卫机构,配备了专职保卫干部,建立了内部单位治安保卫责任制度,企业治安保卫工作职责得到了落实,自身防控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强化反恐处突准备,提高企业应急处突能力。针对国庆安保反恐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内保大队切实强化了反恐工作,专门组织25家治安重点单位,100名保卫干部召开了国庆安保工作和反恐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全市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强化了反恐怖工作,进一步建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反恐预案,切实防止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内保大队还派专人到重点单位指导讲解如何制定反恐怖工作方案和开展演练的方法,进一步提高企业保卫干部和职工群众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强化企业安全保障,增强企业自防自控能力。内保大队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安全保障上做到动真情、办实事,组织相关部门主动登门与企业领导和保卫干部共同分析研判企业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工作;协助和督促企业整改治安隐患,保障企业单位内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指导企业推进联防、巡防、综合治理工作,保证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督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单位内部的自防自控能力,有效预防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市治安重点单位没有发生可防性案(事)件。
强化企业周边整治,降低涉企违法犯罪诱因。内保大队认真落实《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按照“涉企安全隐患必须除、涉企重点案件必须破、涉企求助必须帮”的要求,不断加大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保卫人员300余人次,车辆100多台次,悬挂宣传条幅20条,对全市内80个废品收购站点、67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通过滚动式排查、检查,共检查重要部位200余处,发现隐患12处,已全部整改完毕。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增强了企业安全防范意识,使涉企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