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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图交警大队喜获全省公安机关授予的“新时期马天民式的基层所队”荣誉称号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20
作者:昌图县公安局文章来源:辽宁警网 点击数:30 更新时间:2009年09月19日 15:41
      昌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牢牢把握创建“平安交通,和谐交通”的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体干警真抓实干、团结协作、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全力打造一个更加和谐、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了贡献。由于昌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交通管理、队伍建设、服务百姓、队伍形象等方面出色的工作业绩,近日,被辽宁省公安厅授予“新时期马天民式的基层所队”荣誉称号。
        近年来,昌图交警大队全体民警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在道路交通执法工作中,认真履交通警察的神圣职责,公正执法、热情服务,积极开展各项警务公开活动: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倾听呼声,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增进交警同群众的感情,密切警民关系;实行了“百名民警,千名联系人,户户进民警,人人受教育”活动,使道路安全教育法深入人心,达到了妇孺皆知;牢固树立了“心中无群众,不配当交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用公正的执法维护了人民利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在工作中,大队全体干警真抓实干、团结一致,摒弃了工作中的本位思想,切实做到了“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群众着急我更急”的思想,以最佳的服务,最好的工作效率,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
        昌图交警大队全体干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方便群众,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创建了不平凡的业绩,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涌现出了众多新时期的马天民,成为“马天民式”的先进基层所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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