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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国“三电”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2
作者:文章来源:公安部 点击数:128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25日 14:57

  2009年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2009年全国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方案》的要求执行部署,加大对案件高发地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打击力度,紧紧围绕挂牌整治重点地区,集中优势警力,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各地公安机关对照全国“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认真调研,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目标。江苏省从破案攻坚、防范控制、依法监管、内部防范、建立长效机制等5个方面确定了具体工作目标;山东省要求5个全国挂牌整治重点地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8年同期下降35%以上;河南省政府分别与18个省辖市政府签订了《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四川省综治委印发了省“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2009年度“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目标,明确规定发案下降指标和破案率;广电总局提出盗窃破坏广电设施案件发案下降20%、确保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的工作目标。同时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实际,提早部署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确保国庆60周年期间全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播出安全畅通。

  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优势警力,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同时紧紧围绕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全力破案攻坚。3至6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10386起,缴获财物价值3644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953名,打掉犯罪团伙309个;查处涉及“三电”治安案件10049起,处理违法人员7977人次。据主管电力电信部门统计,3至6月,全国发生电力设施被盗窃破坏案件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73.8%、66.6%;全国发生电信设施被盗窃破坏案件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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