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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建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制 给行政执法把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6

  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建立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制度。
  今年6月,江苏高院在对盐城、宿迁、无锡、南京等10个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专报制度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后,向江苏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2008年江苏行政审判的报告》。报告对当前引发行政纠纷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出建议,得到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江苏省副省长李小敏的批示肯定,要求各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联系实际,认真研究解决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江苏高院要求,各中级法院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向所在地的党委、政府提交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上一年度辖区行政诉讼与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情况、辖区法院促进行政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增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促进依法行政的主要建议等内容;报告应当重点围绕当前各地行政争议热点、焦点领域,通过行政审判视角,从服务大局、促进依法行政的高度,以统计数据、典型案例等方式分析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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