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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条例》释义之八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做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可采取什么措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2

  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做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通知有异议的,《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向确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责令法律援助机构及时对该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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