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六旬的曹女士为表示诚意毫无犹豫的借给儿子的前任女友陆某三万元,陆某与儿子分手后,曹女士多次向其索要借款,陆某一直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无奈之下,曹女士将陆某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曹女士诉称,儿子小杰与陆某于2007年确立恋爱关系,后来,二人在曹女士家同居生活,二人一直感情不错,眼看就要谈婚论嫁。在此期间,陆某以购物等理由陆续从曹女士处借款共计三万元,曹女士为了表示诚意,一次又一次满足了陆某的要求,而且,考虑到马上就能成为一家人,并好于面子,曹女士并未让陆某出具任何借款手续。世事难料,2009年,小杰与陆某因感情不和毅然分手,尔后,曹女士多次向陆某提及并索要三万元借款,陆某数次表示定会归还,但是,一直分文未还。曹女士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陆某诉至密云法院,要求其立即归还借款三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