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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为了搞点过节费,他竟然再次跑到前女友家中,偷走银行卡,取走9700元。昨天,南岸法院判处偷走前女友银行卡取现的张东有期徒刑2年零10个月。
张东30来岁,是个无业游民。1月16日上午,睡懒觉醒来的他心里有点烦,想到马上过春节了,身上却只有几十元钱。张东想起前女友何琪,想到他们一起办理的那张银行卡,密码是两个人一起设的。于是,打电话给何琪,说想和她叙叙旧。得到何琪同意后,立刻打车往南岸迎龙镇何琪的家中赶。
张东到了后,两人聊了会天,何琪便起身到厨房煮饭。张东溜进何琪的卧室,在她的挎包里翻出那张熟悉的银行卡,之后谎称有事离开了。
张东不会使用自动取款机,找到表侄儿陈鸣帮忙。随后,他们来到长生桥新建街附近的自动取款机旁,张东说出了密码,陈鸣查到卡上还有9700余元,分五次取走了9500元。几天后,张东又将卡中剩的200元钱取走。
2月1日上午,何琪意外发现银行卡没了踪影,拿着存折去取钱时才知道卡上只剩下40元。何琪马上想到张东,只有他知道这张卡的密码。
何琪给张东打过去一个电话,说:大家相处一场,你把钱还我就算了,不然我就报案。哪知,张东虽然定好时间还钱,最后却以关机的方式避何琪。何琪报警后,张东很快落网。
(本文人物为化名) 本报记者 程钰婷 实习生 王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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